(10/09凌晨2點多張貼在臉書,7個小時之後,上午9點多被臉書移除。)
對於近期爭議「禁伐補償金從每公頃3萬元調升為6萬元」的一些想法:
先說結論:
增加配套措施:在禁伐補償的土地上進行資源調查、觀察、農牧、露營野營……等活動。不論是植物、動物的觀察記錄、狩獵紀錄,遊憩的文學創作,以族語文紀錄、書寫植物種類、動物種類、地名,地貌變化等情況。
將禁伐補償與其他生活面向、文化復振做結合。
讓林地、森林不淪為孤立的資源/提款機;
不陷入貨幣經濟、碳匯、市場經濟的制約。
創造族人、非族人與禁伐森林的更多互動。
試問:現在領有禁伐補償的土地,地主本人每年走到該土地的時間有多少(多短)?地主可能是老邁的族人,或青中壯年的晚輩繼承人,可能是待業、勞工、公務員、任何不同職業身分的原住民;隨著生活變遷,他/她每年還有投入多少時間親自走到那塊/那些土地上?恐怕只有獵人/進行狩獵的族人,最常走動在各筆禁伐補償的私有地上。族人與土地關係的斷裂、變化,已經經過多少年了?
要求領取補償的族人,付出一定程度的時間心力,「親臨」那片土地、「照顧」那塊土地,合理嗎?即使只是一年之中的某一天,或一個周末(或每月一次、每季一次?)去該土地上走動,觀察/回憶那裏的植物有哪些,是否還認得?還記得牠們在生活中的各種用途嗎?
還能用族語叫出牠們的名字嗎?或者已經種滿了漢人引進的樹木種類?甚至早已被飄洋過海的外來種植物給入侵了?
造林獎勵的人工林也好、荒廢農地的天然次生林也好,有哪些動物在裡面活動
?
父母、祖父母、祖先們生活、開墾的故事,古老的神話傳說,還記得嗎?還能用族語述說給子孫聆聽傳承嗎?
年輕人還具備在野外生火、狩獵、處理獵物的能力嗎?孩童還有在野外過夜的心情/勇氣嗎?還有在黑夜仰望星空的經驗嗎?
提高禁伐補償金,但是也要求、邀請族人(或許也招呼非族人的朋友一起)回到林間。想一想禁伐的意義,體會森林的價值,了解原住民的處境/困境。
「我們都是同一個國家的人民,同一個星球的居民」
前言:
作為森林學系資源管理組的大學畢業生、兩個原住民孩子的爸爸(禁伐補償的政策會延續多久?延續到哪一年?)、禁伐補償金的利害關係人、關心公共事務的綠黨落選人;對這議題雖然關心卻又不很理解。
看了高金素梅委員的這一段質詢,有了更多的認識,和一些想法。
參考影片:
<伍麗華簡述禁伐補償條例的立法、修法過程>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watch/?v=338760982361636
心得1:三年前開始推動沒有遇到阻力,103年六月開始出現阻力。
現在阻擋這次修法的意見主要來自民進黨內部/柯建銘總召,從上一屆的支持立場轉為反對/嚴格監督。應該是民進黨全面執政到朝小野大的變化。原民議題成為其他政治攻防的籌碼。
<113年10/8立法院總質詢,高金素梅委員、卓榮泰院長、曾智勇主委。
針對禁伐補償>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bTat8nFDooc
摘要與心得:
主題1.照顧VS補償、額度、程序、立院與政院的「協商」同意
高金:老農津貼,每月8100元,全年97320元;
禁伐補償:每月5000元,全年60000元。
113年全國最低生活費:每月14230元。僅僅是要求這個金額的1/3,卻還被嫌多?
照顧的意義:政府的援助。
補償的意義。是政府合法行為造成人民權利的損害,所作為的補償措施。
禁伐補償是針對甚麼損害做補償?這是補償原住民在憲法上,生存權和財產權的損害,因為政府禁止原住民在這塊已經開墾千年以上的土地……,現在的族人無法再以農耕維生,補償額度只能夠維持最基本的生計。政府用法律----最強烈的手段,剝奪了我們原住民的生存權。我們緊緊要求最低限度的補償,這會太過分嗎?
心得1.:生活的限制、權益的損失,如何以金錢衡量?可以用金錢衡量嗎?
心得2.:部落內部的土地分配,公有「財產」變成私有財產的歷史過程。原民社會內部的平等與轉型正義。(林益仁老師已談了許多。Yih-Ren
Lin)
以往甚至沒有「財產」的概念?是不一樣的財產概念,土地不是財產,是部落的「國土」領域?貴重物品和衣物服飾是同一個字詞。
主題2資金來源
高金:已經經過合法的立法程序,相關部會的意見諸如:
法務部:尊重立法院的權責,
農業部:擴大禁伐補償範圍,對於維護森林、國土保育有正面效益。
主計處:依法編列
行政院:4萬可以接受,但是6萬太多。希望透過其他方式來協調。如果立法院提12萬,行政院也要接受嗎?
心得1.:以提高資本利得稅作為預算來源。原鄉的金融條件極差,大部分族人從事底層辛苦的勞力工作,難以接觸到金融市場,遑論投資股市。以一定比例的資本利得稅,回饋原鄉、甚至農村。有維持社會穩定、促進財富公平的功能。
主題2-1可以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補足差額嗎?
高金:原民會提出52億元的預算需求,行政院只同意28億元。
綜合發展基金的法源規範,必須是付出之後可再收回的項目,例如貸款----微笑貸款。禁伐補償發放之後,族人不須歸還,不符合綜合發展基金的用途。會導致基金破產。
曾智勇:原民會歷年來都如此運用(不限於貸款的用途,用於族人不須歸還的項目)。
高金:歷年來原民會都在違法。
114年禁伐補償和微笑貸款產生衝突,難道微笑貸款就不辦理了嗎?
目前綜合發展基金已經短絀67億多,快破產了。
行政院:「用原民會40%預算去做單一補助不合理」
心得1.:歷年來原民會都在違法!?夷將主委沒有責任嗎?聽起來應該像是應該被彈劾或進行其他究責的嚴重陋習。
心得2.:曾主委對很多法規不熟悉,民進黨如果換伍麗華當原民會主委,會比較好嗎?或是有其他人選?
主題3類似的修法案例
卓院長:立法院不能調高預算(只能刪減)
高金:老農津貼,民進黨於民100年立法院提出調升。5000->6000,之後又從6000->7000,支出接近90億。
高金:地方村里長補助費的調高,也是在立法院通過了。
卓院長:這些提案經過行政院通過(同意)。
心得:立法院和行政院有沒有私下溝通的管道?類似立法院的黨團協商。似乎過去是有的,但現在已經沒了,斷了。
主題4財源
高金:104年的禁伐補償條例規範中提到:「禁伐補償的調高,由開徵碳稅來支應」
目前現況:7萬公頃的私有地可申請禁伐補償土地,另有11萬公頃的公有林地,都有助於固碳減緩溫室氣體排放。氣候變遷
112年通過氣候變遷環境因應法,依該法編列了溫室氣體管理基金,(可以作為禁伐補償財源之用)
甚至114年歲入歲出剩餘209億,問題是你(對原住民)視而不見。
赤裸裸的殖民思想。請保持你院長的高度
院長:長照、勞健保都也用在原住民身上,委員的數字是錯誤的。我的高度就是我們都是同一個國家的國民。
「為人民服務」不能只有為原住民,要為全國的人民服務。